2015年6月23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利息、复利等问题进行了梳理民间借贷中的违约金等问题,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关于兴趣
1、没有约定支付利息。 《条例》明确规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对利率没有约定,贷款人主张在贷款期间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利息支付协议不明确。
《规定》明确,自然人之间贷款利息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实际上被视为无约定利益,法律并不保护。 要求人们在借款时对付息提出明确、明确的要求,以免产生纠纷,得不到保障,不仅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也伤害了自己的感情。
3.非自然人民间借贷利率协议不明确。
《规定》明确,除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外,借款人与贷款人对贷款利率约定不明确,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和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内容,当地或一方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市场状况。 利率是由利率等因素决定的。 ,这对利息协议不明确的自然人以外的私人贷款单独处理。 这时,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出现利息争议,必须根据合同内容、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综合判断来确定利息,事实上,它倾向于支持利息请求。
关于法律保护的最高利率
《条例》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 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额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里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年利率最高受保障为24%。 超过24%至36%的部分,经双方自愿同意,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超过36%的部分无效。 其次,借款人支付的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本金和复利
1、贷款开始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 根据《规定》,欠条、收据、欠条等债务凭证上载明的贷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额确定本金。
2、前期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计入后期贷款本金,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贷款本金。 前后期间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总和不得超过初始贷款本金和以初始贷款本金为基础、按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贷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根据《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结清前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后,将利息计入后一笔贷款的本金,并重新开具信用证明。 上期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补发资信证明上注明的金额可视为后期贷款。 贷款本金; 超出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续贷款的本金中。 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出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贷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前款规定计算,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届满后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得超过初始贷款本金与按初始贷款本金和整个贷款期限计算的利息之和。按年利率24%计算。 贷款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逾期利率
1、借款人和贷款人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协议处理,但年利率不能超过24%。
2、逾期利率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一)未约定贷款期限利率和逾期利率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在资金还款期间支付利息。被占用;
(二)约定贷款期限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的,贷款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资金占用期间按照贷款期限利率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情况。
关于逾期利率和违约金,贷款人和借款人已就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达成一致。 贷款人可以选择追偿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也可以全部追偿,但合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
无约定利息或借款人超过约定利率的,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 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的,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方利益,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但可以要求返还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 也就是说,民间贷款最高可保息年利率36%。
以上是对民间借贷法保护的最高利率的介绍。 希望小编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