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是否再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有再审程序,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有效判决有误的,有权提出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54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该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上存在确有错误,必须报请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现确实有错误的,有权对已经生效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审判或者责令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确有错误,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存在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反诉的案件,受理反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审案件,原判决事实不明确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责令下级人民法院重审。
2. 再审申请书的写法
再审申请一般包括六项:
1.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和其他原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职务)、住址、有效联系电话(含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通讯地址;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明确说明其姓名、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电话(含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
(二)作出判决、裁定、调解文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案号;
(三)具体请求再审;
(四)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节(必须列出申请所依据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款、款项)和具体事实和理由;
(五)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说明;
(六)再审申请人签字、盖章,提交法院的日期。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有再审程序,上级法院认定下级法院有效判决有误的,有权提出审判或者责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当代社会,大多数人可能对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没有特别的了解,如果一审法院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一审法院作出的有效判决确实有误时,就可以自行传讯或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