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基本范围。 第十一条具体列举了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 其他行政案件主要有两类。 (一)涉及人身权、财产权案件人身权、财产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最基本、最重要、最广泛的权利和利益,是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的重点。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 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实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行政诉讼法》并未全面列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规定,所有行政处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包括训诫处罚、财产处罚、能力处罚和人身处罚。 惩罚。 行政处罚主要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 二、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有效控制有关主体的行为,依法对有关主体的人身或者财产实施临时限制的强制措施。非法或有害的情况。 行政强制措施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限制财产流通、使用的强制措施。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拘押、强制戒毒、强制隔离以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性措施。
限制财产流转和使用的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查封财产、扣押财产、冻结资金等。但是,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依法实施,否则将严重侵害人身、财产安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不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业务自主权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从全面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此时的所谓“法律”应该是广义上的理解,即应该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则。 上述法律文件、自主决定的经营活动均受到行政诉讼制度的保护。 仅看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具体包括:总之,各类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户认为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侵犯其各项权利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运营自主权。 。 4、认为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答复证照申请的。 许可、许可是国家行政许可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许可。 申请是决定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一定权利、取得一定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以及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一定权利、取得一定资格和能力的合法证明。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发放许可证、执照,行政机关拒绝或者不予发给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