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劳动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劳动部发[1995]309号文属于部门规章。 因此,从立法法的角度来看,《劳动保险条例》的效力应高于劳动部[1995]309号颁布的规定。但《劳动保险条例》颁布于20世纪50年代,劳动部20世纪90年代工发[1995]309号。 从“新法优于旧法”的角度来看,应优先适用劳动部[1995]309号病假工资规定。
但由于上述法律依据的不一致,实践中,不同地区在制定病假工资标准时,选择或参照的依据不同。
《劳动保险条例》废止后,劳动部[1995]309号发布的病假工资标准规定成为国家层面唯一的法律依据。 除当地政府另有规定外,病假工资标准只需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2
“丧葬补助金”完全取代“丧葬补助金”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从劳动保险基金中支付,数额为全体职工的平均工资。企业的工人和雇员。 月亮。”
《劳动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险费用,由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行政机关或者资本承担,其中一部分由企业行政机关或者资本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企业行政部门缴纳 根据《劳动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缴纳并交工会组织处理》的规定,劳保项下的费用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
根据劳动保险规定
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作死亡
雇主应支付
2个月个人工资
作为丧葬津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2021]18号)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故死亡遗属因病或者非工作原因,可以领取丧葬补贴。 丧葬补助标准按照参保人死亡前一年本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2倍计算; 丧葬补助费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
因此
工人因病或非因工作死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
支付给他或她的幸存者
丧葬补助金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丧葬补助费和丧葬补助费可以同时享受吗? 换句话说,丧葬补助金是否取代丧葬补助金? 在实践中,最初存在分歧。 当然,劳保条例废除后,丧葬补贴将完全取代丧葬补贴,发放丧葬补贴的概念将不复存在。
03
“双享论”失去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死亡的,按照下列规定支付近亲属救济金:劳动保险基金,数额为死者6个月。 到12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说
由于劳动保险规定
劳保基金费用
应该由雇主承担
雇主应
为已故员工的直系亲属提供支持
支付救济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养老金。
养老金按照职工死亡时上一年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根据个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确定缴纳月数。年)。
事实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实施时,“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替代直系亲属赡养费”的想法就已经出现。
但从注重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仍有意见坚持“双重享受论”,即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赡养直系亲属救济金同时。
《劳动保险条例》的废除,从法律根源上消除了这一争议,并免除了依法参保的用人单位缴纳直系亲属赡养费的义务。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