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
饲养宠物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
越来越多的人将宠物视为家庭成员
昨天有一个话题上了热搜
引发网友讨论
我们先来看看前因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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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情侣正在离婚
柯基犬所有权陷入僵局
近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涉及宠物“抚养权”问题的离婚案件。
案件当事人徐某和李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 他们于2015年结婚,没有孩子。 因为他们非常喜欢宠物,所以这对夫妇在结婚期间养了一只可爱的柯基犬。
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徐某与李某的关系破裂,2022年4月,两人选择向柯城法院提出离婚。 案件受理后,徐某、李某均向法院表示同意离婚,并很快就房屋、汽车等家庭财产的处置达成共识。
但徐某与李某在柯基犬的归属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 双方争论激烈,互不相让。
他的妻子徐女士说,这只柯基犬是她买的,她主要照顾它的日常吃喝和乱扔垃圾。 她一直把柯基犬视为家人,并与它有着深厚的感情。 李先生平时工作很忙,一有空就喜欢玩游戏,所以对柯基犬缺乏照顾。
李先生说,虽然他照顾柯基犬的时间较少,但他经常带着它出去散步。 他也将其视为家人,视其为自己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 。
柯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应当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 ”。
“柯基犬对他们来说就像孩子一样。也许他们可以参考儿童监护权纠纷。” 为此,柯城法院法官对徐某、李某进行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柯基犬是徐某购买的,日常生活中由徐某照顾,以及居住环境,徐某与李某在调解协议中约定:柯基犬属于徐某; 李每月向徐支付照顾柯基犬的费用,直至柯基犬死亡; 双方将承担柯基犬一半的医疗费用。 双方还口头约定,在徐某正常作息期间,李某只要提前联系就可以去看望柯基犬。
法官陈述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但与其他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共同财产不同,宠物是对于这对年轻夫妇来说,柯基犬不仅仅是一件‘东西’或财产,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寄托。”法官表示,如果能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照顾好双方的关系,就可以和解。通过调解或双方。 采用协商等灵活方式处理宠物“托管”、探视问题,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此事件迅速引发网友讨论
有网友调侃
“让狗选择跟随谁”
有网友点赞法院的判决
也有网友表示
“主要是因为柯基的味道太好闻了”
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