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讲过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其实可以用一个更形象的例子来说明这种区别。
如果把公司比作一个人,那么分支机构就是这个人身体的一部分。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肢体。 分公司和公司本质上是一体的,只是公司的一部分。 子公司可以被视为公司的成年子女。 如果有人砍掉这个人的手,流血的就是这个人。 如果有人砍掉这个人的孩子,流血的只是孩子。 从法律关系上看,分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子公司是独立于母公司的实体。 这称为具有不同实体的子公司和母公司。
如果有人把100元放到某个人(分公司)手中,那么这100元就会进入这个人(公司)的账本。 而如果有人把100块钱放到这个人的孩子(子公司)手里,这笔钱就会进入孩子(子公司)的账本。 这称为子公司和母公司的财务独立。
分支机构的财产是公司的财产。 这就像一个人在另一个城市买房子一样。 家里的东西其实都是他自己的,他可以随意处置。 主要目的是为所欲为。 子公司的财产是该人儿子的财产。 此人不能直接处置它。 如果要处置的话,就需要通过这个儿子了。 如果这个人想给某个房子配备一台电视,他可以直接购买并在内部进行财务处理。 如果这个人想给他儿子的房子配备一台电视,这被称为礼物或额外投资,需要遵循法律程序。 主要一是遵守规则、按程序办事。 这就是所谓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独立。
分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公司或分公司领取工资,为公司或子公司工作。 子公司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子公司工资,为子公司工作。 如果子公司的人用子公司的钱给母公司打工,就意味着母公司在占子公司的便宜,这是不允许的。 这就是所谓子公司和母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分公司开展业务时,可以自己做,也可以请公司做,甚至请其他分公司做。 合同可由分公司或公司签订。 赚了钱就是公司的,亏了也是公司的。 子公司开展的业务由子公司自行完成。 利润归子公司所有,亏损归子公司自身所有。 如果子公司投资开发的业务由母公司经营,实际上是母公司侵占了子公司的利益。 因此,子公司与母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决策机构是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子公司的决策机构是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单一股东的情况下为股东,即母公司本身),两者分别作出决策——各机构各司其职。 这称为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机构独立性。
分支机构不具备作为主体的资格,一般也不具备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银行、保险公司等分支机构除外),因此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诉讼。 子公司是独立的主体,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享有子公司的股东权利,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分公司也是由公司“投资”设立的,但公司对分公司债务的责任没有上限。
以上是分公司与子公司的一些区别。 欢迎您添加到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