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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经济账怎么算?法院判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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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海峡网4月12日电(海峡导报记者陈杰林彬彬通讯员海发/文阳熙/漫画)离婚后如果不出门,财务账目该怎么算? 近日,海沧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诉讼。 一对夫妇离婚后仍然住在一起。 期间,男方持续向女方转账30万余元,女方也向男方转账8万余元。 七年后,男子再婚搬出,引发官司。

社会是复杂的,婚姻也是复杂的。 现实中,有很多家庭,离婚后两个人仍然住在一起,看起来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生活,只不过结婚证换成了离婚证。 住在一起,金钱交易是不可避免的。 那么,离婚后同居的财务账目应该如何计算呢? 我们来看看法院对于这起诉讼是如何判决的。

诉讼:离婚后同居,转让的30万要还吗?

杨先生和肖女士本来是夫妻。 他们于2013年离婚,离婚协议书规定,财产归肖女士所有,杨先生还应为非婚生子女大学期间每月支付2000元赡养费。 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起,直至2020年杨先生再婚搬出。

同居期间,杨先生先后通过银行、支付宝向肖女士转账共计30万余元,期间肖女士向杨先生转账8万余元。

杨先生称,他转给肖女士的钱是委托肖女士保管的。 如今她已经再婚生子,又身患疾病,负债累累,他要求肖女士归还保管的钱。

对此,肖女士有不同的看法。 她辩称,两人没有监护协议,杨先生转来的钱用于支付子女抚养费和日常生活费用。 因此,转让时间跨度为6年,金额较小,转让时间也不固定。

判决:无法证明“监护关系”,驳回还款请求。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主张存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应对产生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肖女士提供证据证明该款项存在其他可能性质时,杨先生应进一步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托管合同关系的存在。

杨先生未能提供监护协议、监护证明等其他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先生与肖女士之间不存在监护合同关系,驳回了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官陈述

离婚后同居时,如果财产性质不明确,很容易产生纠纷。

法官表示,夫妻离婚后继续同居,客观上是为了继续维持家庭关系或者支持一方。 有共同的日常开支、共同抚养婚生子女等,还存在比较密切的难以区分的经济联系。 但由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两人的财产不再属于共同所有。 如果在内部和外部的经济交易中,财产性质不明确,就很容易产生纠纷。

本案中,杨先生声称由肖女士保管的钱发生在离婚后同居期间。 支付期限长、多次、转移金额小。 杨先生声称成立了托管合同关系,但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因金钱协议的性质,他将承担败诉的结果。

相关案例

离婚时隐匿财产,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吗?

如果离婚时男方隐匿财产,离婚后女方还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此前,海沧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最终,法院判定男方隐匿财产,应少分割财产,并判女方多分取财产。

上法庭的夫妇年龄均在40岁左右。 在法庭上,凌女士指控张先生隐匿财产。 她告诉法官,张先生偷偷领取了11万多元的住房货币化补贴,但她没有看到过。

法院认为,根据本案证据,张先生领取了数额较大的住房补贴,其行为可以认定为“离婚时隐匿夫妻财产”。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争议财产。 判决书指出,由于张先生隐瞒财产的行为,凌女士获得了住房货币化补贴的70%,他获得了30%。

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匿、转让、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割或者不分割共同财产。 法院在审理涉嫌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时,如果发现对方涉嫌隐匿、转移共同财产,且不能证明合理使用的,应当裁定给予对方小额赔偿。分割时根据过错程度和案件具体情况,分割财产,甚至不分割财产。 这既是对不诚实守信行为的惩罚,也是对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律师声明

“3问”离婚财产分割

1问:如果丈夫出轨,女方可以多分财产吗?

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其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公司股权、金融资产等,无论该财产登记在男方名下还是女方名下,离婚期间,双方均有权这样做。 需求划分。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欺骗行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较大份额的财产,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离婚赔偿金。

2问:财产转移时如何保障配偶的权利?

陈其斌:现实中,一方当事人往往会计划多年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直到所剩无几,才提出离婚。 《民法典》对此类行为规定了制裁措施。 在配偶一方转让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方面,删除了原婚姻法中的“离婚时”一语,这意味着财产转让的制裁不再仅限于离婚时的转让。 ,砸碎“离婚”的盾牌,有利于保护利益受到损害的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和分割共同财产时,配偶双方的利益也应如此对待。 一方可能得分较少或不得分。 离婚后,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财产。

3、一方炒股所得的钱是否也是共同财产?

陈其斌:个人婚前的理财本金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明确将劳动报酬和投资收益列为夫妻共同财产。 投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收益。 例如,股票交易、基金管理等产生的收入都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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