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案件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审理较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刑事案件。
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国家重大刑事案件。
2、刑法属地管辖原则是什么?
属地管辖原则规定了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 包括我国国境以内的所有区域,包括领土、领水和领空,以及我国的船舶或飞机。 在我国驻外使领馆中,各国驻外使领馆不受驻在国管辖,而受本国管辖。
三、属地管辖原则
(一)国内犯罪适用原则——属地管辖原则(补充原则:船旗国原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适用本法,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航空器上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三、犯罪行为或者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二)适用于外国罪犯的原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 但是,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事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的犯罪,适用本法。 (个人管辖权)
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本法规定的刑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本法可以适用,但依照犯罪地法律不予处罚。 除了。 (保护管辖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普遍管辖原则。国际法规定的犯罪,如毒品、劫持民航产品、跨国贩卖妇女儿童、跨国破坏文物、恐怖主义、战争和人道主义种族灭绝等,必须受到起诉或引渡)注:国际列车上发生的犯罪行为按照双边协议处理,并由始发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使在外国受审,也可以依照本法追究。 但是,在外国受过刑事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五、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外交管辖权)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通常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 有专业律师,欢迎您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