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住区室外噪声允许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现象非常严重。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环境污染。 如果是重大环境污染案件,一旦触犯刑法,可以直接通过处罚的方式解决,并可以直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在社会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轻微的环境污染情况,我们的环保部门一直在处理这些情况。 但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和强制力却始终令人担忧。
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解决这些违法污染环境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这直接将非常简单、常见的噪声扰民情况直接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
过去,一些拿大钱扰民的行为,往往被视为违反社会公德。 依靠当事人内心的信念来解决这些问题是非常无效的。 这些问题尤其经常出现在学生考场、社区、公园等场所。 现在,如果有人制造噪音,侵犯他人的生命,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 这些规定将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维护人民美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