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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热点聚焦

zuimei

7日,《房屋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住房租赁领域的“爆款”风险、杀“租”房源陷阱、租客安全、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问题,《条例》做了哪些规定? 各方对《条例》相关内容有何期待和建议? 新华社记者走访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和行业专家。

热点话题一:防范长租平台“爆仓”风险

今年8月底,上海长租平台(原名超客)开始在上海、成都、杭州等地爆发。 大量业主和房东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监管部门表示,一些企业为了快速扩张、抢占市场,往往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方式。

对此,《规定》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从事“多收少付”、“高进低出”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纳入管理范围。列出异常经营情况,加强租金管理、押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管。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

住建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过去很多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没有门槛,几乎没有成本投入; 同时,住房租赁公司可以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地方监管分散不利于了解其整体情况。 《条例》明确了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制度的建立,设定了行业准入门槛,强化了监管。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力律师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监管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定,推动《规定》落地实施。

热门话题二:打击“杀租盘”陷阱

“虚假房源和租房贷是黑中介杀害租房者的两大武器!” 上海租客孟女士被黑中介虚假房源信息引诱,落入陷阱,蒙受经济损失。

“对方说租房需要绑定银行卡,每个月会自动扣款,并让我下载一个‘支付分期’APP。” 不久前,大学毕业生小孙在大连租房,被某租房平台骗申请了租房贷款。 吃亏。

针对黑中介、虚假房源、非法租赁贷款等造成的“杀租”陷阱,《条例》规定,住房租赁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者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等行为。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银江指出,对于虚假房源等违法行为的管理细节还需进一步明确。 “除了规定信息核查和现场核查外,监管部门还应规定已完成的房屋信息合同备案应当限期完成,并限期从公示展板和网站上删除,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无良中介以“交易刚刚完成”为借口。

自如首席运营官梁占华表示,《规定》对于规范和监管租赁贷款非常有必要。 此举有利于引导行业长期稳定发展,保护租户和业主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租赁机构自身安全稳定发展。

郭力认为,在租赁市场上,租户的力量相对较弱,企业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通常很难举证。 “建议对相关行为进行举证责任倒置,出现纠纷时,房屋租赁公司、经纪公司应自证清白。”

热点话题三:更好保障租户安全

记者发现,屡有针对住房租赁公司工作人员破坏承重墙、违规装修、出租地下室等非住宅用房的投诉。 成都租客徐女士表示,她之前租的房子,中介随意搭建,把“两居室”变成了“四居室”,安全隐患严重。

此外,一些租客反映,房东或中介未经授权带人进入出租屋。

对此,条例规定,出租房屋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标准和要求; 出租房屋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害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出租人不得擅自进入出租房屋。

租客徐女士表示,出于隐私考虑,租客一般不希望房东随意进出出租屋,除非受到邀请或要求,尤其是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 这也是避免矛盾激化的需要。

成都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常务副会长刘翔认为,相关规定对市场有积极作用,但甲醛污染监管落实仍存在困难。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辉认为,该规定将有助于倒逼住房租赁企业进一步检查其业务运营的合规性。 但由于市场主体和租赁住房数量众多、种类繁多,如何实现监管全覆盖将是一个挑战。 监管困难。 建议各市建立纠纷处理和举报公示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询问、约谈、整改。

热点四:解决租金上涨、捆绑销售等问题,督促企业诚信经营

今年年初,一些长租公寓平台在疫情期间突然上调部分城市的租金,引发舆论关注。 此外,不少租户早已对通过租赁平台租房时签订服务合同,却“缴纳大量服务费却找不到服务”的情况感到不满。

北京某知名房产中介经理也透露,一些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利用自身市场优势,垄断区域住房资源,操纵租金牟利,这已成为行业内的“不成文规定”。

条例规定,住房租赁公司等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禁止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赚取租金差价”的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规定》有效控制了囤积居奇、操纵租金等行为,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是本次征求意见的一大亮点。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规定》规定企业不能收取“中介费”,做“二房东”。 但目前市场上,租赁公司和中介公司往往通过资本运作进行合并,监管应该考虑到这一现实。 。 此外,还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企业将“代理费”改名为“服务费”,重复收取。

梁占华表示,采取多项措施支持长租行业发展,是国家“租购并举”政策的落实和深化。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合规经营、信用建设、信用申请等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促进行业发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规定》加强了对群众权益的保护,包括发布虚假住房信息、扣留或缓返租金押金等。列为禁止行为,加大对大型企业哄抬租金的执法力度。 此外,在法律责任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相关违法情节。 住房租赁市场是一个新的市场。 发展时间不长,商业模式还在探索中。 随着监管逐步到位,市场将更加规范。 (新华社记者程思齐、王又令、李前伟、杨洋;参与记者:卢友义、吴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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