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证异地丢失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异地丢失的,不能异地补办。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向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找发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代理机构申请更换。 婚姻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向当事人补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2. 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领取离婚证?
离婚后取得离婚证的时间约为三十天。 相关规定规定,申请离婚登记后,应当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 冷静期过后,夫妻双方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证。 这时,只有婚姻登记机构认定他们符合离婚条件,才能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结婚并签发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逾期不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3、离婚证是否可以撤销
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离婚证的,或者一方当事人被迫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后双方愿意复合,离婚证不能撤销。 唯一的选择就是办理再婚手续。 双方当事人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当事人实施违背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受欺诈的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