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证丢失,婚姻就不能合法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再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无配偶证明。 离婚证是配偶不在场的证明,所以必须出示。 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向离婚登记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婚姻登记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婚姻登记须知 文件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3张,近期免冠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5、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或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
寻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十九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婚姻,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完成婚姻登记后,婚姻关系成立。 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重新登记。
三、婚姻登记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 婚姻必须是男女完全自愿的;
2、双方已达到结婚年龄,即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男女不得是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婚姻必须男女完全自愿。 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