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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基础知识61条(你关心的都在这)

zuimei

1.什么是业主

广义的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狭义的业主是指房产证等权属证明上的登记人。 通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指狭义的业主。 参考:《房屋所有权差别司法解释》。

2、开发商接管房屋时需要向业主提供哪些法律文件?

原则上,业主在接管房屋时,应核对开发商应提供的“三证一证一表”。 “三证”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证”。 《竣工验收记录表》是指《竣工验收记录表》。但目前一般需要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记录表》。符合交房条件。

3、房屋竣工验收是什么意思?

开发商一般在购房合同中规定通过竣工验收作为交房的条件,但什么是通过竣工验收呢? 开发商往往将自己组织的五方验收作为验收标准,甚至在补充协议中规定将五方验收作为交房的条件。 事实上,这是法律不承认的。 根据《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消防验收房屋交付前必须取得证书和竣工验收登记表。 可以送货。

4、《竣工验收记录表》有什么作用?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可以提供竣工备案表,以证明房屋主体质量合格。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不合格,可以推翻。

5、有《竣工验收登记表》,但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怎么办?

当业主收到房屋并检查房屋后对房屋质量有疑问时,可以申请质量监督站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 如果主体结构鉴定不合格,即使开发商能够提供《竣工验收记录表》,业主也有权拒绝收房。

6、房屋出现质量缺陷,业主该如何处理?

如果房屋出现空鼓、小裂缝、墙体渗水等质量缺陷,业主应在接管房屋时列出问题,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开发商将承担物业费。 业主拒不改正的,业主可以自行改正,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拒不改正,给业主造成相应损失的,开发商有权向开发商要求赔偿。

7、合同约定延迟交房违约金过低。 业主如何获得合理的违约金?

如今,不少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定了延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按照模型每天的金额为总价的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三不等。 约定无论多久,只补偿总价的万分之一。 ,甚至万分之0.5,这样的协议是不公平的。 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定此类协议无效,并按日计算违约金。 也可以视为没有约定,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8、房产权证逾期办理。 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开发商拖延办证,但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太低。 有的甚至约定,无论违约持续多久,只支付总价的1%。 这样的协议显然是不公平的。 在诉讼中,业主可以要求确认协议无效,并要求按日计算违约金。 或者视为没有约定,按同期贷款利息计算违约金。

9、小区高架楼层(杂物间)是否属于开发商?

开发商经常关闭计划中的高架楼层,将其改造成车库或杂物间,出售或出租以获取利润。 但规划建筑高度不超过2.2米的,不考虑容积率,也不能单独办理权属证明。 根据“房随地流、地随房流”的房地产处置原则,架空层(杂物间)产权依附于地面建筑产权。

10、开发商可以将社区地下停车位出售给非业主吗?

不可以,民法典明确规定,建筑区内规划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优先满足业主需求”是指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分配比例向业主分配停车位,不得出售给非业主。

11、开发商可以将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出租)给一名或多名业主吗?

不能。 小区地下停车位规划有合理的配置比例,与小区内的房屋数量相对应,不能集中在少数业主手中。

12、小区停车收费由谁制定?

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住宅停车收费已放开,不再由政府制定。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定价,由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大会确定。

13、开发商未按计划建设社区配套设施,业主是否有权要求整改?

按照设计规划建设社区配套设施是开发商的义务。 开发商未按照设计方案建设配套设施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补充相关设施。 如果不再满足补建条件,业主有权向开发商索赔。

14、物业管理楼的所有权归谁所有?

物业管理建筑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楼、物业管理配套楼和物管会办公楼。 每个社区必须按照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备物业服务用房。 这是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义务。

15、保修期内车主如何要求维修?

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向开发商提出书面维修请求,并要求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签字。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 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发商授权或者委托维修的证明。

16、开发商不履行维护责任的后果是什么?

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在保修期内未充分履行维修义务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维修义务。 即使过了保修期,业主仍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如果开发商拒绝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或在紧急情况下,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业主有权自行维修并保留相关票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开发商拒绝承担责任,业主可以通过诉讼向开发商追偿。

17.什么是财产?

房产是指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和场地。

18.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和卫生。 。 活动有序进行。

19.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使用人)支付的房屋、共用配套设施设备以及公共或共用场地的维修、保养和管理费用,以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在相关领域。 收取费用。

20、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一般情况下,单一业主无权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限期整改。 物业管理公司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散物业管理公司。 企业。

21、物业公司可以采用断水断电的方式收取物业费吗?

不能。 因为用电、用水是居民应享有的一项基本生活权利,并不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合同内容。 物业管理公司仅受水电部门委托收取水电费,无权随意停止供水、供电。 业主可以向供水、供电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物业管理公司停水、停电的情况。

22. 物品从建筑物坠落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立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者、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承担侵权责任。 业主、管理人、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业主、管理人、使用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3、高层建筑内投掷物品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从建筑物抛掷物、从建筑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且难以认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其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负责提供补偿。

24、业主可以以楼上漏水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不能。 楼上漏水属于相邻关系。 楼下的业主应该去找楼上的业主,让他把漏水处修好。 如果楼下业主遭受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协调并向楼上业主提供信息。 联系方式,楼上业主拒不改正的,楼下业主依法提起诉讼。

25.如果业主的房屋被盗,他可以向业主索赔吗?

物业的责任必须按照物业合同的规定确定。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要求提供保安服务或者保安服务不符合要求,例如未按要求配备保安人员、巡查次数少等,范围不到位,监控设备不起作用,不允许外来人员和大件物品进出。 未经登记将物品搬出小区等。总之,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未充分履行合同保障义务,则应承担业主盗窃的相应责任。

26、业主停放在地上的汽车损坏,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赔吗?

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并缴纳相应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的,应当对业主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7、如果我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向我收取“滞纳金”合理吗?

如果业主无理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不超过本金的“滞纳金”。 如果业主有正当理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滞纳金的请求。

28、社区管理规定能否得到法院认可?

《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社区管理条例是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除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外,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

29.物业公司起诉我拖欠物业费。 我应该怎么办?

业主应当积极收集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服务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相关证据,并要求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业主出庭证明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者服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请求法院驳回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的要求可能是降低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未提供充分服务,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赔偿。

30. 电梯应该多久测试一次? 如果我的测试逾期了,我应该向谁投诉?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关系到业主的生命安全。 国家要求每年必须检测一次,并且检测结果原件必须放在电梯内。 试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申请电梯年检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义务。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逾期未对电梯进行检查,业主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物业管理公司,请求住建部门进行处罚。

31、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当向业主社区公开其收入和支出? 应该多久公开一次?

在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法律义务向业主披露缴费情况。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向业主披露付款情况的,披露时间和频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为了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公开其收入和支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公司未公开其收入和支出的违约金。

32、社区公共设施的保修期是多少? 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谁承担?

社区公共设施的保质期根据不同的部位和设备而有所不同。 建筑基础与建筑设计使用寿命一致。 外墙5年,水管2年,电梯、供电设施等按合同或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维护期间开发商或供应商的维修,

保修期后,小修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中大修则使用维修资金。

33. 社区有哪些公共福利? 谁拥有它?

社区公用部分、共享设备、设施的运营所获得的一切收入,均为社区的公共利益。 社区的公共利益因社区的地理位置、业主共有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数量而异,但利益属于全体业主。 。

34、财产侵占社区公共收入怎么办?

物业侵犯社区公共利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物业监管部门举报。 物业委员会成立后,有权向物业公司追偿。

35、什么是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有哪些权利?

业主大会是社区全体业主组成的权利组织。 业主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定;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任、聘用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三)5)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六)修缮、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其他涉及共有、共同经营管理权的重大事项。

36.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组织。 负责业主大会的日常工作,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实施情况。管理;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及物业使用情况,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业主大会交办的其他职责。 作为业主,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参与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7、都说业主是小区的主人。 该所有者有什么权利?

该财产归业主所有。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并对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对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定提出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 (八)对共用部分财产、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共有部分财产、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8、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在多起涉及物业的诉讼中具有主体资格。管理。 在实际诉讼中,一些法院通常会要求业主委员会在参与诉讼前获得业主大会的授权或认可。

39、政府有关部门是否有权解散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经济组织。 只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产生,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就无权解散业主委员会。 但是,业主委员会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政府有关部门有权给予指导和纠正。 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工作。

40、房产局未登记是否会影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未向房产局登记的,不影响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登记是一种信息行为,而不是行政审批。 业主委员会只要依法选举产生,符合法定条件,就具有法律地位。 BOC 没有备案时间表,全国大多数法院通过审查其提供的选举信息的完整性来做出批准或拒绝的决定。

41、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领取补贴吗?

由于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会产生相应的费用。 业主委员会成员必须长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才能领取相应的工作津贴。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 它可以由业主共享,并且可以从社区的公共收入中支付。

42、小区地面停车物业可以收取费用吗?

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地面停车收费应在前期管理协议中约定或取得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成立后,地面停车费的征收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43. 提供地面免费停车位是否可取?

小区地面停车是否免费,由业主大会(业委会)根据小区具体情况确定。 如果停车位充足,鼓励业主免费停车。 如果社区停车位紧张,可以适当收取费用,以便合理管理和规范停车。 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 如果根本不收费,有车车主必然会侵蚀无车车主的合法权益。 他们应该适当收费。 同时,收取的费用可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既体现了公平,又增加了公共利益。

44、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就不能竞选(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吗?

一般来说,缴纳物业费与竞选(选举)物业委员会委员没有直接关系。 缴纳物业费是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 如果《住宅管理条例》或者《业主会议议事规则》规定拖欠物业费的业主不得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那么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就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业主委员会。 因为《住宅管理协议》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小区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法律文件,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45、物业管理公司加收电梯费是否合法?

违法,因为电梯的用电量、日常维护等费用都包含在物业费里。 电梯需要大、中度维修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使用维修资金。

46.老业主因物业费未结清而拒绝退出小区怎么办?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新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时,原业主不得以物业费未结清为由拒绝退出。 如果业主拒绝退出,首先业主有权拒绝向原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费; 其次,业主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举报,要求对旧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查处; 第三,业主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物业管理公司撤回。 但业主委员会应通过惩罚性条款以及签订房产合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等方式来应对和处理新旧房产的交接问题。

47. 业主可以对房屋维修工程收取费用吗?

能。 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公开或与业主协商收费。

48、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前期房产合同会自动终止吗?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初步产权合同并不自动终止。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期物业合同即终止。

49、物业公司以暂停服务的方式要求增加物业费怎么办?

物业公司以暂停服务的方式要求增加物业费的行为既违法又违约。 业主委员会应进行论证,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业主委员会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改正。 整改不符合要求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拒绝整改的,业主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召开业主大会,终止物业合同,解雇物业管理公司。 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惩罚性条款以及在签订房产合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等方式,加强对房产的监管。

50、开发商有义务向业主委员会移交房产信息吗? 房产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由于开发商前期交房时社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物业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业主交接以下资料: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一)已完成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构筑物、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竣工图、地下管网工程等竣工验收文件;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管理文件使用说明; (四)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信息。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信息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51、小区垃圾是否由物业公司清运?

如果物业费包含垃圾清运费,那么小区内的生活垃圾运至垃圾站的费用将由物业公司承担。

52、更换小区前期房产是否需要征得开发商同意?

不必要。 变更物业管理公司是法律法规赋予业主大会的权利,开发商无权干涉。

53、初始房产合同到期前不能更换物业公司吗?

可以更换。 目前,一些开发商为了牟利,将早期物业合同定得很长,并以早期物业合同未到期为由阻止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区物业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后,初始物业合同即告终止。

54、老旧小区未安装监控,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不。 物业管理公司相当于社区管家,他没有义务为社区建设基础设施。

55、社区可以代表业主委员会招标选房吗?

《民法典》和《财产管理条例》授予所有者会议和业主委员会选择和雇用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 在正常情况下,社区无法在竞标和选择财产管理公司的竞标中取代财产所有人委员会。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而没有选出财产所有人委员会,或者财产所有人委员会的成员不到一半,则社区邻里委员会可以接管行业委员会的责任,直到新的财产所有人委员会是一个新的财产所有人委员会当选。 例如,当物业管理公司突然退出社区时,社区还可以临时雇用物业管理公司进入社区提供服务。

56.在什么情况下,所有者可以自主?

一般而言,社区的规模相对较小,只有几百个家庭。 如果业主对自己的权利有很高的认识,有积极地参与社区事务,并且拥有相对良好的自治团体,则可以在社区所有者共同决定之后进行财产自我管理。 在“ +”时代,借助技术,许多大型社区也尝试了财产自主权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57.我积极参加了业主委员会的准备,但是如果有人在背后说我“如果没有利润,我不要早点急着”,该怎么办?

建立业主委员会是一项重大事件,有利于整个社区的集体利益,当任何事情涉及集体利益时,总会有各种反对意见,甚至有些甚至“抓住小偷”。 俗话说:如果您是正直的,那么您不害怕倾斜的阴影,因此您应该保持平静的思想并坚持正义。 只要您遵守公共福利和奉献精神的原则,并相信公众的眼睛很敏锐,业主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看到您的仁慈!

58.财产投标完成后,如果新物业不积极参与交换,该怎么办?

所有者委员会应防止事先发生此问题并规定财产合同中的规定,新的和旧财产将直接移交移交工作,所有者委员会将代表所有者进行监督。 如果交换机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 。

59.业主委员会如何申请组织代码证书? 开设一个公共帐户?

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注册通知和董事的身份证向当地市政技术和质量监督局申请组织代码证书,并获得组织代码证书。 您可以在银行中使用备案通知和代码证书开设一个公共帐户。

60.谁有权从住宅民用防空项目中受益?

《民防法》规定了“谁投资福利”的原则。 开发商的投资成本通过出售商业住房转移给了所有者。 在商业住房开发的第三阶段,开发商的权利已经耗尽,所有者是整个建筑物分区的真正投资者。 因此,使用和受益的权利自然属于所有者。

61.社区中未包含在共享区域中的建筑物是否属于开发人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根据法律进行注册,建立,变更,转让和消除不动产权应有效;在没有注册的情况下,它们不得有效。” 谁拥有不包括在共享区域中的社区中的建筑物必须由财产权注册确定,并且不能假定由开发商拥有。 建筑部的“计算商业住房销售区域的规则和公共建筑区域(试用)的分配”规定,地下室,车棚等已出售或租用为独立空间,不应包含在公共建筑区域中。 公共建筑区不包括地下室用作民用防空项目。 原则上,共享区域基于建筑物(建筑物),所有者没有共享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建筑区域。

----------于2021年11月22日更新---------------------------------------------------------------------------------------------------------------------------------- -62。 在晚上的公共区域中,如果所有者跌倒并受伤,并以公共街头照明薄弱为由向财产所有人索取赔偿,那么财产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有权在购买时不受损害,使用商品和接收服务对其个人和财产安全。 消费者有权要求运营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遵守担保。 个人和财产安全的要求。” 作为房地产服务的消费者,所有者当然有权需要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来保护其个人和财产安全。 因此,如果由于物业管理安装的照明设备的光线不足而发生损失,则物业管理应承担责任。

63.游泳池边界被一些植物和栏杆所包围。 在结束时期,社区中的一个孩子通过树篱植物进入游泳池,跌倒并遭受了安全事故。 物业管理有责任吗?

根据“财产管理法规”的规定和类似案件的审判实践,财产管理应为社区中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区域,设施和设备采取有效措施(例如化粪池,未密封的下水道,,沟渠,要塞等)应采取措施隔离围栏并设置明显的警告信号。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则应承担责任。 如果履行了上述义务,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负责。

64.如果新种植的植物(在建筑商的保修期内)尚未确定其根源并且稳定,如果植物倒下并伤害了人或财产,财产所有人是否负责? 财产所有人可以要求建筑方责任吗?

根据财产管理法规和财产服务合同,管理社区的绿化部分是财产管理的自然责任。 如果树木倒下并因管理不善而伤害人或财产,则物业管理公司将无法逃脱责任。 如果新种植的工厂未能生长和倒塌,并且在保修期内,该物业公司当然有权从卖方或建筑方中收回债务。 对于类似的问题,例如强风吹来造成的损害,应分析风力的大小以确定财产管理的责任。 如果一棵树因不可抗力(例如台风)造成的人或财产造成伤害,则财产管理可能免于责任。 如果风力正常,则意味着倒下的树的基础是不稳定的,财产管理未能履行检查和维护职责,也应承担责任。

65.所有者通过将大物品从建筑物外部提升到房屋中。 从提升安全的角度来看,该物业可以提供安全人员吗? 如果第三方在提供安全人员后受伤,财产所有人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要求肇事者提供书面安全保证,在针对第三方的安全事件发生后,财产所有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根据财产合同和规则和法规管理社区的安全。 因此,对于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事项,例如提升大型物品,物业管理公司当然有权派遣人员进行安全监督。 但这只是监督责任。 只要履行合理的监督义务,如果对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物业管理肯定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举重者提供安全保证书也是明确定义职责的好方法,这将有助于澄清安全事件后的职责。

66.如果车辆在社区的主要道路或车库上损坏或刮擦,是所有者的责任还是财产所有人的责任?

1.如果车辆被盗在车库中,并且房屋和物业管理公司构成了车辆存储合同,则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赔偿,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履行其监护权。

2.如果停放在车库里的物品被盗。 由于车库仅对停放的车辆行使监护权责任,因此所有者不应将贵重物品放在汽车中(车库中有提醒),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果车库中发生伤害,并且可以证明它们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不正确的存储而引起的,则物业管理公司应负责赔偿。

“合同法”第374条规定:在监护期间,如果保管人因保管人的监护权不善而受到损坏或丢失,则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责任,但保管人是免费的,但该监护权人是免费的,并且保管人证明他没有严重的过失。 ,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67.如果物业管理人员将一辆停放在道路侧面的垃圾车离开,并且一辆汽车经过并刮擦,财产管理是否负责?

根据“消费者权利和利益保护法”的规定,提供给消费者的服务应保护其个人和财产免受伤害。 对于可能造成服务损坏的问题,应设置警告标志以提醒。 绿色或清洁时,员工应遵守不妨碍交通的原则。 如果需要障碍,则应设置足以吸引他人注意力的迹象,应尽快完成工作以消除障碍物。

68.所有者自己封锁了生活和休闲阳台。 当物业管理公司试图劝阻他但失败时,所有者还声称财产管理人员犯下了侵权。 物业管理应如何处理此问题? 财产侵犯了吗?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所有者有义务接受财产管理公司根据财产合同实施的管理诉讼。

2.《财产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在财产管理领域禁止以下行为:(1)损坏或未经授权的承担负载结构和房屋的主要结构的变化; ...(3)对房屋出现的损害或未经授权的更改; ...当上述行为发生在该地区,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和相关所有者有权要求肇事者停止侵权,消除危险,消除障碍,恢复原始身份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法规弥补损失。

3.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劝阻所有者免受上述行为的影响。 这是财产管理公司的法律权利,不构成侵权。 此外,侵权必须涉及损害的发生。 没有损害并不构成侵权。

69.如果非所有者的车辆进入社区并损害公共设施,并且没有钱可以在现场支付,则可以使用什么“合理的方法”来“拘留”车辆以确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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